根据《霸州市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我市对下放乡镇(区、办)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调整,由五月十五日公告的52项调整为87项,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 调整后的《霸州市下放乡镇(区、办)行政处罚权限清单》共87项,具体事项见附件。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